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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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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見室位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9
  • 資料點閱次數:34412

接見室位置圖

欲辦理接見之民眾,請由本所家屬停車場至接見室入口進入辦理相關事宜。

 

一般接見流程圖:

請先填寫表單後,抽取號碼牌並依指示至窗口辦理接見。

※接見時間:
週一~週五: 8:00-11:0013:30-16:00,每月第一個星期日可辦理假日接見,並算入接見次數

※接見對象:
受刑人及受戒治人接見對象為最近親屬及家屬。(最近親屬包括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
受觀察勒戒人接見對象為配偶及直系血親。

※一般接見流程說明:
1.請先填寫「 接見、寄物及寄款三聯單」,填妥後領取號碼紙,並依燈號指示等候叫號。
2.叫號時,至登記窗口辦理接見並按照梯次進入接見室。
3.於接見中詢問收容人需求,填寫「商品代購登記單」。
4.接見完成後亦可至左邊員工消費合作社填寫商品代購登記單及持三聯單辦理寄款。

※預約接見流程說明:
一、申請時間:
1.電話預約接見:週一~週五 8:00-11:0013:30-16:00
2.現場預約接見:自接見日起2週內為限,且完成當日接見登記後,才可以預約下次的接見時間。
3.網路預約接見:預約日期前7日0時起至前2日下午3時止。
二、申請方式:
1.電話預約接見:請直撥預約專線(02)8666-6432分機306
2.現場預約接見:請至接見登記窗口辦理。
3.網路預約接見:點擊下方綠色圖示進入「矯正機關約接見登記網」登記辦理。

預約接見

※詳細條文及注意事項:

一般接見注意事項 預約接見實施方式  通訊設備預約接見實施方式

 

※來賓進入本所管制區前請配合以下事項:
1.請出示身份證明。
2.請出示攜帶物品。
3.區內禁用通訊器材,不宜攜入物品與通訊器材請放置於置物櫃內,上鎖後自行保管鑰匙,離開時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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