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回首頁

:::

業務介紹-保健醫療及觀察勒戒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19
  • 資料點閱次數:11665

衛生醫療保健

本所衛生醫療分成衛生保健、醫療門診及觀察勒戒3部分

一、衛生保健:

衛生保健說明-收容人入所後由公醫醫師逐一診察,發現罹病者立即安排就醫,並安排愛滋病、梅毒血液篩檢及胸部X光等傳染病之檢查,且每年洽請衛生局實施流感疫苗注射



衛生保健說明-定期安排收容人健康檢查與尿液採集及毒品篩檢,罹病收容人給予妥適醫療與處遇,並定期實施環境衛生清潔檢查與指導



衛生保健說明-定期辦理衛生教育課程,本所設置AED及血氧濃度偵測儀並定期辦理急救訓練

二、醫療門診:

醫療門診說明-所自102年起由天主教耕莘醫院於所內設置健保門診以提升收容人之醫療品質,共分家醫科、內科、精神科及牙科

三、觀察勒戒:

觀察勒戒說明-觀察勒戒流程說明-自100年10月1日起附設觀察勒戒處所,收容臺灣臺北、士林、新北、宜蘭、基隆、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等指揮執行之男性成年受觀察勒戒人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