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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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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防制基金甄選個管人力(臨時人員)公開甄選啟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5-10
  • 資料點閱次數:1318

 

  •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
  •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臨時人員)
  • 額: 正取1名,備取3(候用期限3個月)  
  • 別: 不拘  
  •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 報名期間: 即日起 ~108/12/22
  • 資格條件:
  • 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 用情事之一者。
  • 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協助推動個案管理。(如協助建立個案專卷、控管個案進入處遇期程並了解處遇執行情形、依個案需求協助建議調整處遇、協助個案於相關科室處遇之橫向聯繫等。)
  • 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如協助轉介機關內相關科室或人員,以連結衛政、社政、勞政及更保等相關資源。)
  • 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 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輔導科

地址: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自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全球資訊網電子公佈欄(網址:https:// http://www.sdb.moj.gov.tw )下載「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填寫相關履歷,未以制式表格填寫者,恕不受理及退件。
  • 請檢附「臨時人員甄選報名表」、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身心障礙手冊及原住民身份影本(無則免附)。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整齊,報名郵件封面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並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以放棄論)掛號或逕送新北市新店區莒光路42號輔導科收。
  • 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091231日止。
  • 待遇:學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3,046元、碩士資格進用者每月以34,916元支給工作酬金。
  • 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警機關處理。

 

如有疑問,請洽本所聯絡電話:02-8666-6432分機236王社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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