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回首頁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適用疑義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19
  • 資料點閱次數:173

 

為加強各機關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認知,法務部廉政署前函請中央機關邀集各該機關暨所屬機關政風、採購及補助等單位,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研討會」,相關說明如附檔。

附件下載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