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矯正署新店戒治所:回首頁

:::

信件處理流程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7
  • 資料點閱次數:7586

 

首長(民意)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1.本所秘書每日接收來自網站首長(民意)信箱電子郵件,陳所長核閱後依核示分文。
2.收發人員收文並貼收文條碼後請承辦人員簽收。
3.業務承辦人員於公文期限內辦理。
4.承辦人員將處理結果以公文、電話或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

 

點下方圖示前往首長(民意)信箱
首長(民意)信箱

回頁首